法律分析:
(1)无第一顺序继承人时,遗产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若这些人不存在或均放弃、丧失继承权,遗产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范围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2)第二顺序继承人无法继承时,遗产归属特定主体。若第二顺序继承人也不存在,或均放弃、丧失继承权,遗产可能收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若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遗产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3)遗赠扶养协议和遗嘱的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协议办理遗产继承;若有遗嘱,按遗嘱继承。其中,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高于遗嘱,遗嘱的效力高于法定继承。
提醒:
若担心遗产收归国家或集体,可提前订立有效的遗赠扶养协议或遗嘱;涉及遗产继承时,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确认继承人资格及继承方式,避免出现继承纠纷或遗产归属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