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强险过期后,应立即停止驾驶车辆上路,避免因未投保被查处产生罚款和扣车的后果。
(二)尽快联系保险公司办理交强险续保手续,携带车辆相关证件完成投保,拿到新的交强险凭证后再上路行驶。
(三)若已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查处,需先缴纳规定的罚款,再凭新的交强险投保凭证到相关部门领回车辆,配合提供所需材料。
法律依据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补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