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判定抢劫罪时,要紧扣核心构成,即主观有非法占有目的,客观当场用暴力、胁迫等方法压制反抗并劫取财物,且同时侵犯财产权与人身权。
(二)区分抢劫罪与抢夺罪,看行为针对对象,若针对人身实施暴力胁迫取财是抢劫罪;若针对财物趁人不备夺取是抢夺罪,但携带凶器抢夺或抢夺中为抗拒抓捕当场用暴力则转化为抢劫罪。
(三)区分抢劫罪与敲诈勒索罪,抢劫罪是当场暴力胁迫并当场取财,敲诈勒索多以未来不利威胁,取财可非当场且胁迫未完全压制反抗。
(四)区分抢劫罪与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为劫财而伤害杀人定抢劫罪;杀人后临时起意取财定故意杀人罪与盗窃罪;劫财后杀人灭口数罪并罚。还要结合当场性、暴力程度和主观目的综合判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该法条明确了抢劫罪的构成及相应刑罚,为判定抢劫罪提供了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