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债务性质,若为对方个人债务且未用于共同生活等,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偿还。
(二)若为夫妻共同债务,在无书面财产约定时,婚姻存续期间一般不能单独起诉要求对方偿还,有分别财产制约定的除外。
(三)若因对方个人债务自己被债权人追讨且已还款,可向对方追偿。
(四)收集债务形成原因、用途及双方财产状况等相关证据,助力法院综合判断支持诉求。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