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生电动车交通事故后,无论事故严重程度如何,都不要选择逃逸。应立即停车,保护事故现场,查看是否有人员受伤,若有需及时拨打急救电话和报警电话,配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事故。
(二)若已发生逃逸行为,应尽快主动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投案,如实说明事故经过,争取从轻处理的机会。
(三)如果因逃逸被处以罚款或拘留,需按时履行处罚决定。若对处罚有异议,可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途径维权,但不能拒绝执行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1.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第三项,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2.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