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要计算侵犯著作权的赔偿,可先确定权利人的实际损失,能按因侵权致复制品发行减少量或侵权复制品销售量与权利人单位利润乘积算,也可参照权利使用费确定。
(二)若实际损失难确定,可看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也就是侵权人通过侵权行为直接获得的利润。
(三)当实际损失与违法所得都无法确定时,可请求法院根据侵权情节,在五百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判决赔偿。
(四)权利人主张赔偿时,赔偿数额要包含为制止侵权行为支付的合理开支,像律师费、调查取证费、公证费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因此受到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难以计算的,可以参照该权利使用费给予赔偿。对故意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给予赔偿。权利人的实际损失、侵权人的违法所得、权利使用费难以计算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百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