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民事案件异地立案后,要先确认立案法院管辖权。有管辖权则由其审理,当事人配合;认为无管辖权可在答辩期提异议,异议成立移送当地有管辖权法院,当地法院重新立案审理;异议被驳回可上诉,但不影响异地法院审理。
法律解析:
依据民事诉讼相关规定,法院立案时会初步审查管辖权。若异地立案法院有管辖权,依法对案件进行审理,当事人需配合完成答辩、举证、开庭等程序。若当事人觉得该法院无管辖权,应在法定答辩期内提出管辖权异议。法院审查后,若异议成立,会裁定将案件移送至符合管辖规定的当地法院,如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当地法院收到材料后重新立案审理。若异议被驳回,当事人虽可上诉,但案件仍会在异地法院继续审理。若您在民事案件异地立案管辖权方面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