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诉能否到其他法院进行,取决于案件类型和法律规定的管辖规则,不能随意选择。一般民事案件遵循原告就被告原则,需到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二)合同纠纷案件,当事人可书面协议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的法院管辖,比如合同签订地、履行地等,但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
(三)侵权纠纷案件,可到侵权行为地法院起诉,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
(四)专属管辖案件只能到规定法院起诉,比如不动产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二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四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五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第三十六条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