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员工被认定为十级工伤,应及时要求单位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若单位未按规定提出申请,员工自己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三)认定为工伤后,员工可根据相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如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