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当工程竣工对方不验收时,若合同有约定,按约定书面催告对方在合理期限内组织验收并保留凭证,这是遵循合同约定保障自身权益的重要步骤。
(2)若合同无相关约定,可依据建设工程相关规定以正式函件方式催告,为后续行动提供依据。
(3)经催告对方仍不验收且工程具备验收条件,需收集工程完工且质量合格的证据,如施工记录、材料检验报告等,以便在后续处理中证明自身工作成果。
(4)因对方不验收造成己方损失,要准备好损失计算依据和相关票据,为索赔提供支撑。
(5)若催告后对方依旧拖延,可通过法律途径,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验收义务,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
提醒:
在处理过程中要注意保留好各类凭证和证据,不同工程情况复杂多样,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