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与女方沟通,要求合理处置夫妻共同财产,明确财产权利。
(二)协商不成,收集女方霸占财产的证据,例如财产权属证明、女方转移或控制财产的凭证。
(三)担心女方转移、隐匿财产,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四)提起婚内财产分割之诉,在女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时,可获法院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