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定财产性质,明确二十万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若属于,先尝试与对方协议分割财产。
(二)若协议不成,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据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作为无过错方主张适当多分。
(三)收集老婆出轨证据,若有证据证明老婆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要求其少分或不分财产。
(四)因老婆出轨导致离婚,可请求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