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孩子已满八周岁:孩子可通过法定代理人向法院表达不想被父母一方抚养的意愿,法院会结合父母抚养能力、条件等,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重新判定抚养权归属。
(二)孩子不满八周岁:考量孩子不想被抚养的原因,若存在父母虐待、严重侵害孩子权益等情况,由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或组织向法院申请撤销该父母监护资格,重新指定监护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