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发现交通事故和解协议存在重大误解、受欺诈胁迫签订或显失公平等法定可撤销情形时,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比如对方欺诈的聊天记录、胁迫的录音等。
(二)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撤销协议的请求。
(三)准备好与案件相关的材料,如和解协议、事故责任认定书、医疗费用凭证等,以便在处理过程中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