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婚前债务为个人债务,负债方要独自偿还。负债方应积极制定还款计划,用个人财产按时偿还,避免逾期产生不良影响。
(二)当债权人证明债务用于婚前共同生活、经营或双方有共同举债合意,债务被认定为共同债务时,双方可先友好协商分担方式,明确各自承担比例。
(三)若协商不成,双方要准备好相关证据,如债务用途证明、双方沟通记录等,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据实际情况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