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管辖法院。发生工程款纠纷,应向建设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若不动产已登记,以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所在地确定;若未登记,以不动产实际所在地确定。
(二)积极准备证据。围绕工程款纠纷的相关事实,收集如合同、施工记录、付款凭证等证据,以便在诉讼中证明自己的主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