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侵权人在遇到网络侵权时,应及时收集实施被诉侵权行为的计算机等信息设备所在地的相关证据,若难以获取,也可收集自己发现侵权内容的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的证据。
(二)被侵权人可以优先选择在自己住所地法院起诉,因为侵权结果发生地包括被侵权人住所地,这样能为自己诉讼提供便利。
(三)在起诉前,被侵权人要充分了解不同管辖地法院在处理网络侵权案件的特点和倾向,选择最有利于自己维权的管辖地法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其中,网络侵权行为实施地包括实施被诉侵权行为的计算机等信息设备所在地,侵权结果发生地包括被侵权人住所地;对于利用计算机网络实施的侵权行为,若难以确定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被侵权人发现侵权内容的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可以视为侵权行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