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夫妻已有的离婚协议可以变更,未完成离婚登记的可协商一致变更;完成离婚登记的,就财产分割反悔可起诉,有欺诈、胁迫等情形才可能获支持,子女抚养等问题有合理理由也可变更。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规定,离婚协议的变更分不同情况处理。在离婚程序未完成,即离婚协议未在民政局备案、婚姻登记机关未颁发离婚证时,夫妻双方可自由协商并重新拟定离婚协议。而当离婚协议已备案且完成离婚登记,若对财产分割反悔,可向法院起诉。不过,只有在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法院才会支持变更或撤销。对于子女抚养等问题,有合理理由时,也能通过协商或诉讼进行变更。如果大家在离婚协议变更方面遇到问题,不知如何处理,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