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正常出售婚前个人财产,按买卖双方达成的交易价格确定售卖金额,要保存好买卖合同、转账记录等证据。
(二)若发现一方故意低价出售婚前个人财产转移财产,另一方可以请求法院撤销该交易。
(三)婚前财产婚后增值部分,自然增值归个人,主动管理经营产生的收益可能是夫妻共同财产。
(四)售卖金额计算以实际交易和证据为基础,出现争议可先协商,协商不成通过诉讼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