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一般会在法院受理后二十日内审结;要是可能判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审结时间可延长至一个半月。当事人可关注法院的审理进度安排,与律师保持沟通,及时了解案件动态。
(二)若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法院应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最迟不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法定情形的,经上一级法院批准,可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延长的,要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当事人需耐心等待,配合法院的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第二百零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