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两周岁以下子女,女方若想获得抚养权,要尽量避免出现严重疾病、不尽抚养义务等法定情形。若男方存在这些情况,女方可收集相关证据,如医院诊断证明等,以此主张抚养权。
(二)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女方若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可提供医疗证明;若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可收集邻居、学校老师等的证人证言;若另一方有其他子女,可通过户籍证明等证实;若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可获取医院病历等证据。
(三)对于八周岁以上子女,女方平时要注重与子女的情感交流,让子女充分表达自己的想法,若子女愿意随女方生活,可让子女在法庭上表达意愿或提供书面意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