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子女已年满十八周岁,正常情况下父母无需再支付抚养费。但当子女有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因非主观原因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等情况,父母要继续支付。
(二)确定抚养费数额时,需考虑子女实际需要、父母双方负担能力和当地实际生活水平。有固定收入的,按其月总收入百分之二十至三十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不超月总收入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可适当调整比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规定,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