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父母双方重新协商孩子照顾安排,可选择轮流照顾孩子,或者一方增加照顾时间,以保障孩子有人照料。
(二)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请求变更抚养权或者调整抚养方式,法院会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进行判决。
(三)可以考虑将孩子委托给有监护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照顾。
(四)若近亲属都无法照顾,联系孩子父母所在单位或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民政部门,让其提供必要帮助和临时照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四条规定,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因发生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被监护人的生活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应当为被监护人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