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离婚后协议书没带走,在婚姻登记机关协议离婚的,可持有效身份证件到原婚姻登记机关查阅复印;通过法院调解或判决离婚的,可带有效证件到作出裁判的法院调取相关法律文书。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登记档案有妥善管理的职责。所以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协议离婚后没带走协议书,当事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去原办理机关申请查阅复印,其提供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与原件有同等效力。而法院的调解或判决离婚,相关法律文书是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重要依据。当事人携带有效证件到作出裁判的法院申请调取档案材料,这些法律文书和离婚协议书作用类似,能保障当事人按协议内容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如果在处理这类问题时遇到困难或对相关法律规定还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