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未缴纳养老保险:劳动者可根据自身缴费年限、缴费基数等,按照当地养老金计发办法估算损失,向用人单位索赔。
(二)未缴纳医疗保险:劳动者因病产生无法报销的医疗费用,可要求用人单位赔偿原本可报销的部分。
(三)未缴纳失业保险:劳动者失业后无法领取失业金,可按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和应领取期限,向用人单位要求赔偿。
(四)未缴纳工伤保险:劳动者发生工伤,用人单位要按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如医疗费、伤残补助金等,具体结合实际和相关标准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导致劳动者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