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聚众斗殴造成多人轻伤的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者,应认识到自身行为已触犯法律,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刑罚,要积极配合司法机关调查。
(二)若存在多次聚众斗殴等加重情形,更要重视自身行为的严重性。在量刑前,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者可通过积极悔罪,如主动承认错误、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等;积极赔偿受害者损失,争取获得受害者谅解,以此争取从轻处罚。
(三)若有自首、立功等情节,要及时向司法机关说明,以获得从轻、减轻处罚甚至免除处罚的机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规定,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