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发现合同双方恶意串通损害自身合法权益,第三方应及时收集合同、沟通记录、相关利益受损的证据等,向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确认合同无效。
(二)合同被确认无效后,第三方可要求取得财产的一方返还财产;若无法返还则要求折价补偿。
(三)若自身有损失,可根据过错情况要求过错方赔偿损失;若各方都有过错,按责任分担。
(四)若该行为符合侵权要件,可追究相关方侵权责任,要求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