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发生工地工伤时,职工应及时进行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明确工伤严重程度,这是判断是否需支付抚养费的重要前提。
(二)对需抚养人员进行确认,收集相关证明材料,如未成年子女的身份证明、配偶或父母无劳动能力和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证明等。
(三)若用人单位已缴纳工伤保险费,可向工伤保险基金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若未缴纳,则要求用人单位承担支付责任。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