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书证收集:留意出轨方写下的保证书、忏悔书等,这类书证能直接证明出轨事实。
(二)物证收集:收集双方的亲密照片、视频、录音等视听资料,但要保证来源合法,不能私自安装窃听设备获取证据。
(三)电子数据收集:收集出轨方与第三者的聊天记录、电子邮件等,并通过公证进行证据保全。
(四)证人证言收集:寻找邻居、朋友等了解情况的人提供证言,且证人需出庭作证。
(五)辅助证据收集:收集警方的出警记录、医院的就诊记录等作为辅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