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方可尽量证明自己虽无经济来源,但有稳定住所,能为孩子提供基本生活保障。
(二)说明能获得家人经济支持,确保孩子成长所需费用。
(三)若孩子已满八周岁,积极与孩子沟通,争取让孩子表达跟随自己生活的意愿。
(四)收集男方不利于抚养孩子的证据,如不良生活习惯、缺乏陪伴时间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