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为事故受害人及其家属,为维护自身权益,如索赔、协商赔偿事宜等,可向交警提出合理申请,按规定程序获取撞人者必要信息。
(二)司法机关因办案需要,依法依规要求交警提供相关信息时,交警会配合。
(三)无关人员不应要求获取撞人者信息,避免交警因泄露信息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七条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各种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健康信息、行踪信息等。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