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离婚后与孩子相认一般无特定条件,不直接抚养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若被阻碍可先协商,协商不成可起诉,对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可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会因父母离婚而消除,所以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若直接抚养方阻碍相认和探望,不直接抚养方首先可以与对方协商,确定好探望的时间、方式等内容。要是协商不成功,就可以向法院提起探望权诉讼,法院会结合子女的年龄、生活习惯等实际情况来判决探望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若对方不执行有关探望子女的判决或裁定,另一方能够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对拒不履行协助义务的个人采取拘留、罚款等措施。如果在离婚后遇到探望子女方面的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更精准的法律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