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男方家婚前债务未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女方在离婚时无需承担,债权人只能向男方及其家人追讨。女方应留存相关证据,证明该债务是男方婚前个人债务且未用于婚后共同生活,如债务产生时间证明、资金流向记录等。
(二)若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债权人有权要求夫妻共同偿还。此时女方可能需承担一定责任,双方可先就债务分担协商,制定合理的分担方案。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据具体情况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夫妻一方婚前所负债务,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除非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