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这种情况在法律上属于买方违约。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买方无正当理由单方面解除合同,卖方有权没收定金作为违约金。具体来说,需要看几个关键点:
1. 定金金额是否合理(一般不超过总房款的20%)
2. 合同中对违约条款是否有特别约定
3. 买方是否有正当理由(如房屋存在重大瑕疵等)建议您可以先与买方协商,如果对方确实执意违约,您可以依法没收定金。如果买方要求返还定金,您需要准备好购房合同、定金收据等证据材料。下一步建议:
1. 先书面通知买方履行合同义务
2. 协商不成可考虑解除合同并没收定金
3. 如产生争议可向法院起诉需要提醒的是,如果房屋存在质量问题或卖方存在隐瞒情况,可能会影响定金没收的效力。建议您先梳理清楚具体情况再作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