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婚前签拆迁协议婚后拿房,离婚时分割需分情况,若基于一方婚前房屋产权获安置房,属个人财产不分割;考虑人口因素另一方有安置利益可分割;婚后有添附贡献,添附及增值部分作为共同财产可分割,可先协商,协商不成可诉至法院。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若拆迁房屋是一方婚前个人财产,仅基于房屋产权获得安置房,其性质未改变,仍为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当安置考虑人口因素,另一方因人口因素获得的安置利益,是其应得权益,离婚时可主张分割。婚后夫妻对房屋有添附等贡献,添附及增值部分是夫妻共同投入形成的,应作为共同财产分割。分割时先协商是尊重当事人意愿,若协商不成,法院会依据具体情况公平判决。如果遇到此类复杂的房产分割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