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合同有约定,按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或赔偿计算方式执行。若约定违约金与实际损失差距过大,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调整。
(二)合同无约定时,赔偿守约方实际损失,涵盖直接损失与可得利益损失,但不超违约方订立合同时可预见范围。
(三)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依其影响程度部分或全部免责。
(四)协商解除合同,按双方协议确定赔偿。
(五)主张损失要提供充足证据证明损失存在及数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