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款人应返还出借人已交付的本金。
(二)若合同无效是因出借人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等违法情形导致,出借人主张利息法院不予支持。
(三)若合同无效非上述恶意情形,出借人可主张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资金占用期间利息损失。
(四)若双方对合同无效均有过错,按各自过错程度分担利息损失,且利息损失是资金占用实际损失,金额由法院结合案件判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