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了解除权行使期限,解除权人务必在该期限内行使解除权,避免期限届满权利消灭。
(二)当法律未规定且当事人未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时,解除权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解除权;若对方进行催告,需在合理期限内行使。
(三)在判断合理期限时,要结合具体交易情况,可参考交易习惯、合同性质等因素确定。
(四)解除权人要明确除斥期间为不变期间,不能像诉讼时效那样中止、中断和延长,所以必须及时行使权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四条规定,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自解除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或者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