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男方可直接结束恋爱关系,避免后续可能的法律纠纷和情感纠葛。
(二)若已办理结婚登记,若欺骗行为使男方违背真实意愿结婚,男方要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三)婚姻被撤销后,财产按同居关系处理,双方先自行协议财产分配,协议不成由法院依据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判决。
(四)若女方欺骗行为给男方造成损失,男方可要求女方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