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一般保证,债权人要留意保证期间,在期间内及时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以保障保证人继续承担责任;若已提起,关注判决或仲裁裁决生效时间,以便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
(二)在连带责任保证中,债权人需在保证期间向保证人提出承担保证责任的请求,这样才能使保证债务开始计算诉讼时效。
(三)保证人要明确自己的保证责任是否已依法免除,免除则无需承担担保义务,未免除则需应对债权人在诉讼时效内的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三条规定,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