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收购后新公司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员工安心工作即可,无需担心赔偿问题,因为这种情况下劳动合同继续有效。
(二)若收购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员工应积极与新公司协商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若协商不成被解除劳动合同,可要求新公司按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