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子女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能以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且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父母可停止支付抚养费,此时应留存好子女劳动收入及生活水平相关证据,如工资流水、消费记录等。
(二)若子女年满18周岁但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父母需负担必要抚养费,可保留子女的学籍证明等材料。
(三)若子女年满18周岁,因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主观原因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父母要承担抚养义务,应准备好子女劳动能力鉴定报告等资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三条规定,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