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先尝试与儿媳进行友好协商,在协商时明确抚养费用的具体数额、支付方式以及支付时间等细节,以此来化解双方关于费用的矛盾。
(二)若协商没有达成一致,公婆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比如带娃期间支出费用的凭证、和儿媳沟通带娃事宜及费用问题的聊天记录等。之后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儿媳支付相应的带娃费用。法院会结合当地生活水平、孩子实际需求等实际情况,来判定儿媳需要支付的费用数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九条规定,管理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管理他人事务的,可以请求受益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管理人因管理事务受到损失的,可以请求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管理事务不符合受益人真实意思的,管理人不享有前款规定的权利;但是,受益人的真实意思违反法律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