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司法机关应积极对已抓获犯罪嫌疑人开展侦查工作,全面收集、固定与案件相关的各类证据,确保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关联性。
(二)审查起诉时,严格依据现有证据判断是否达到起诉标准,对于符合条件的及时提起公诉。
(三)审判过程中,以证据为基础,准确认定已抓获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作用和罪责,依法进行定罪量刑。
(四)持续开展对主犯的追捕工作,利用各种侦查手段和技术,提高追捕效率。
(五)主犯到案后,认真审查全案,结合新情况和证据,重新确定各犯罪嫌疑人的责任,若有必要对已决犯判决进行合理调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适用缓刑等提出量刑建议,并随案移送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