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方在遭受家暴离婚时,对于物质损害赔偿要妥善保存相关票据与诊断证明,像因家暴就医的医疗费发票、单位出具的误工证明、购买残疾生活辅助具的收据等,以此确定实际损失。
(二)对于精神损害赔偿,虽然数额判定综合多种因素,但女方可在诉讼中详细说明家暴手段恶劣程度、场合影响等情况,以争取合理赔偿。
(三)女方要及时收集证据,如遭遇家暴时第一时间报警获取报警记录,去专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到医院就诊取得诊断证明,还可通过录音录像等留存视听资料,在离婚诉讼时提出赔偿请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