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加快理赔速度,车主在事故发生后应尽快报案,积极配合保险公司进行现场勘查和定损工作,确保提供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二)若对保险公司核定的损失金额有异议,可与保险公司进一步沟通协商,也可寻求专业的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三)若保险公司拖延理赔或拒赔,车主可通过向保险监管部门投诉等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人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自作出核定之日起三日内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发出拒绝赔偿或者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