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借他人名义买房,房屋权属认定需区分情况,一般登记在名义购房人名下时名义购房人是所有权人,实际出资人能证明借名事实可主张房屋归自己,但涉及善意第三人时第三人可获房屋所有权,实际出资人只能索赔。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通常登记在谁名下谁就是房屋所有权人。不过实际生活中,若实际出资人能拿出双方书面借名协议、实际支付购房款凭证、持有购房相关文件等证据,可证明借名买房事实存在,此时实际出资人可主张房屋归自己。然而,若名义购房人将房屋卖给不知情第三人且完成过户,第三人可基于善意取得制度获得房屋所有权,实际出资人无法再主张房屋所有权,只能向名义购房人主张赔偿损失。借名买房存在诸多不确定性,为保障自身权益,建议签订完备借名协议,并保留好出资等相关证据。若在借名买房过程中遇到法律问题或有相关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