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方面对男方不履行扶养义务,可先与男方沟通协商,要求其承担经济支持责任;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男方给付扶养费。
(二)若男方拒绝抚养未成年子女,相关人员可向有关部门反映,由部门进行教育劝诫;若情节恶劣构成遗弃罪,可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发现男方有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应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财产交易记录等,在离婚分割财产时主张男方少分或不分。
(四)若男方存在与他人同居、重婚等过错行为,无过错方要收集好相关证据,如照片、视频、聊天记录等,在离婚时请求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