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想离婚,可收集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如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的照片、视频,实施家庭暴力的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等。
(二)争取子女抚养权时,不满两周岁子女,母亲要提供自身能抚养的证明;已满两周岁子女,提供对孩子成长更有利的证据;子女已满八周岁,让孩子表达真实意愿。
(三)财产分割上,明确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范围,收集相关财产凭证。对于债务,区分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保留相关债务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等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千零八十九条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承担也作出了相应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