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被行政拘留,家属应及时了解拘留期限,准备必要生活物品,按规定时间到拘留所探视。
(二)若被刑事拘留,家属可及时委托专业刑事律师介入,律师能会见当事人,了解案件情况,为其提供法律帮助和辩护。
(三)关注案件进展,与承办案件的公安机关保持联系,了解是否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等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